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在37℃下,以白陶土或硅藻土等激活剂激活FⅫ,以脑磷脂(部分凝血活酶)代替血小板提供凝血的催化表面,在Ca2+参与下,观察乏血小板血浆凝固所需的时间。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可以反映内源性凝血途径和共同凝血途径是否异常以及血液中是否存在抗凝物质,是内源性凝血系统较敏感和常用的筛选试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参考范围一般为26~36秒,使用不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试剂有差别,被测血浆比对照血浆的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10秒以上有意义。临床中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常用于普通肝素治疗监测。当普通肝素治疗时的血浆浓度为(0.2~0.5)IU/ml时,治疗效果较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可比未用普通肝素时延长1.5~2.5倍。如果使用低分子量肝素,则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不明显。

此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联合凝血酶原时间测定是外科手术前出血性疾病的筛选必查项目,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在参考区间内,常可排除内源性凝血途径因子缺陷,但一些轻型或亚临床型患者也可不表现出异常。还应注意新生儿由于止凝血系统发育尚未完善,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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