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脊髓损伤康复

针对儿童脊髓损伤后的康复评估与治疗。

脊髓损伤(spinal cord injury,SCI)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脊髓结构、功能的损害,造成损伤水平以下运动、感觉、自主神经功能障碍。颈段脊髓损伤造成累及躯干、上肢、下肢的四肢瘫痪时称四肢瘫,胸段以下脊髓损伤造成躯干及下肢瘫痪而未累及上肢时称截瘫。

功能障碍

脊髓震荡
表现为外伤后立即发生的损伤平面以下等肢体软瘫、肌张力松弛、深浅反射消失、皮肤苍白干燥、尿潴留,一般数小时后开始恢复,如无其他实质损害,在2~4周内可恢复正常。

脊髓损伤
在度过脊髓休克期后,损伤平面以下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出现病理反射。运动或感觉功能的恢复程度取决于损伤的程度,部分性损伤时,损伤平面以下的肢体仍可有部分运动和感觉;完全性损伤后,损伤平面以下肢体感觉及运动完全消失,早期的一些低位自主反射可出现。

临床表现
①脊髓半横断损伤综合征,表现为损伤同侧的运动和深感觉障碍,对侧的痛温觉障碍。
②脊髓中央性损伤,表现为出现受损节段神经分布区痛温觉缺失而触觉和深感觉存在,肌肉呈下运动神经元瘫痪。
③脊髓前部损伤时,表现为损伤平面以下的完全瘫痪及浅感觉迟钝或消失,而后索深感觉保存,同时伴有括约肌功能障碍。
④脊髓后部损伤时,表现为损伤平面以下深感觉(定位觉、震动觉)的缺失,痛温觉的保存,并且肌肉瘫痪不完全。

康复评定

①脊髓损伤程度的分级评定可采用修改的Frank标准。
②神经检查包括:感觉和运动神经平面,根据感觉或运动功能特征,判断损伤是否完全。
③其他评定:肌张力评定、肌力评定、关节活动度评定、痉挛评定、心理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等。

康复治疗

脊髓损伤的康复治疗包括急性期的康复治疗和恢复期的康复治疗,采用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心理治疗等康复措施,并注意及时处理并发症。

急性期的康复
当临床抢救告一段落,患儿生命指征和病情基本平稳、脊柱稳定即可开始康复训练。急性期主要采取床边训练方法。主要目的是防止废用综合征,如预防肌肉萎缩、骨质疏松、关节挛缩等,为今后的康复治疗创造条件。训练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良肢位训练、关节被动运动、体位变换、早期坐起训练、站立训练、呼吸及排痰训练。大小便的处理,脊髓损伤后1~2周多采用留置导尿的方法。之后采用间歇清洁导尿术。便秘可采用润滑剂、缓泻剂与灌肠等方法处理。康复护理应尽早介入,对患儿及家长进行正确的健康教育,尽早建立起排尿节律。定时按摩腹部,增加腹压,改变呼吸方式,促进尿液排出。

恢复期的康复训练
患儿骨折部位稳定、神经损害或压迫症状稳定、呼吸平稳后即可进入恢复期治疗。恢复期康复训练主要包括:肌力训练、翻身训练、牵伸训练、垫上移动训练、手膝位负重及移动训练、坐位训练、转移训练、步行训练、社区功能性行走等。此外,轮椅训练、矫形器的使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训练、功能性电刺激、心理治疗、辅助器具与矫形器配置与使用、环境改造以及文体训练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并发症的处理
脊髓损伤后两种最主要的致死并发症是压疮并发败血症、尿路感染与呼吸系统及心脏并发症。痉挛、深静脉血栓、异位骨化也不少见,因此对并发症的处理很重要。

预防及预后

预防:小儿脊髓损伤的预防应分三级进行。第一级预防应对小儿进行健康安全教育,告知小儿判断并躲避危险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率;第二级预防应对损伤后的患儿开展正确的、及时的康复治疗,在恰当的康复时机教会患儿使用矫形器和辅助器具,最大限度地恢复患儿的功能;第三级预防应使患儿适应家庭、学校和社会,防止残损导致残障,达到残而不废。

预后:颅脑损伤和脊髓损伤都会导致神经系统损伤。损伤后患儿只能利用残存的神经细胞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但部分患儿也可通过康复训练达到一定程度的神经重塑。故其预后与患儿损伤部位、损伤程度直接相关,也与是否接受康复相关。轻度的损害会对患儿的运动功能和智力产生较小的影响,不会影响患儿的日常生活。中度的损伤会使患儿丧失某些功能,产生一定异常姿势与异常运动模式,但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可通过康复训练及使用辅助器具、环境改造获得。重度损伤的患儿会丧失大部分功能,即使经过康复治疗可能也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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