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用化妆品后,其中的某些成分与阳光共同作用而引起的皮肤黏膜局部炎症性反应。分为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和光毒性皮炎两类。
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指局部使用含有光变应原物质的化妆品后,在接触阳光的部位出现皮肤炎症反应,而不接触光的皮肤则不出现此种反应。大多数光变应性反应以湿疹样变为特征,表现为急性期在接触阳光的部位出现小疱疹,继而发展为大疱疹,可伴有脱屑、结痂,慢性期则可出现苔藓样皮肤增厚。防晒剂、染料和香水类化妆品常含有光变应原。例如:防晒剂中的对氨基甲酸及其酯类物质、香科中的葵子麝香、肉桂醛以及煤焦油染料类物质等。
光毒性皮炎指化妆品中某些物质能增加皮肤对光的敏感性,而产生光毒性反应导致皮肤损伤。其临床表现为皮肤的红斑反应及红斑消退后的色素沉着。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的严重程度与化妆品的使用量、使用频率和阳光暴露量有关。皮肤光斑贴试验是诊断化妆品光感性皮炎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