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又称抚养比、年龄抚养比、抚养率或负担系数。
用百分比表示。它从人口年龄构成的角度反映出整个社会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
一般以15至64岁作为劳动年龄,14岁以下和65岁以上作为非劳动年龄或被抚养年龄。抚养系数可划分为老年抚养系数和少年儿童抚养系数,二者之和等于抚养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抚养系数=[(14岁及以下人数+65岁及以上人数)/15~64岁人数]×100%;
老年抚养系数=(65岁及以上人数/15~64岁人数)×100%;
少年儿童抚养系数=(14岁及以下人数/15~64岁人数)×100%。
现实生活中,14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人口中有可能有人参加劳动,15岁至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中也可能有人未参加劳动,因此,抚养系数只是根据年龄划分来计算的,所以又称为年龄抚养系数。另外,在发达国家,中等教育得到普及,青年人受教育时间延长,参与经济活动的年龄大大推迟。因此,有些国家把劳动年龄的起点定在18岁,即0~17岁和65岁以上为非劳动年龄,18~64岁为劳动年龄。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妇女的生育率保持在低水平上,少儿人口的比重较小,因此,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抚养系数往往低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但在中国,随着老年人死亡率不断下降,平均寿命不断延长,特别是出生率的持续大幅度下降,导致老年抚养比逐渐提高。
抚养系数虽不能全面反映出一个国家经济活动人口和非经济活动人口之间的关系,但可反映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对考察人口年龄构成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