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摄入超过能量消耗,导致体内脂肪积聚过多达到危害健康程度的一种多因素引起的慢性代谢性疾病。又称肥胖病。表现为不良的正能量平衡和体重增长。
肥胖症患者的一般特点为体内脂肪细胞的体积和细胞数增加,体脂占体重的百分比(体脂%)异常高,并在某些局部过多沉积脂肪。如果脂肪主要在腹壁和腹腔内和内脏周围蓄积过多,被称为“中心性肥胖”,会对代谢影响很大,是多种慢性病的最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分类和原因
肥胖症有单纯性和继发性两类。
①单纯性肥胖指无明显内分泌代谢疾病或者找不出可能引起肥胖的特殊病因,能量摄入和消耗之间的不平衡是主要原因,超出部分的能量以脂肪的形式储存于皮下及内脏器官的周围,这种肥胖是渐进性的。每天摄入的能量仅超过消耗能量的5%(大约为100千卡,相当于不到25克的粮食或肉),一年内体重就能增加3千克,两年内全身脂肪含量就比正常增加一倍。看电视时间过长,活动量减少,也是造成肥胖的原因。父母肥胖等遗传因素也是单纯性肥胖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单纯性肥胖者占肥胖症总人数的95%以上。
②继发性肥胖主要指由于继发于某种疾病所引起的肥胖,主要继发于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基础上的肥胖或遗传性疾病所致,常见的继发于内分泌疾病(甲状腺疾病、下丘脑病变、垂体疾病、皮质醇增多症、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胰岛素病变、性功能减退及某些遗传性疾病等),这些情况下常表现有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的症状。
判定或诊断标准
对人体外表的观察通常可以大致估计肥胖及消瘦的程度,适用于初筛,但无法定量。临床上和流行病学调查中评价肥胖病的指标和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六种。
◎脂肪含量
按体内脂肪的百分量计算,男性>25%、女性>30%为肥胖症。较精确地测定体脂肪含量的方法有水下称重法、生物电阻抗、双能量X射线吸收法、计算机体层摄影术(全身脂肪定量)、核磁共振成像术(全身和内脏脂肪组织测定)等,但这些仪器设备比较昂贵,难以普遍采用。
◎体质量指数(BMI)
定义为体重(单位:千克)除以身高(单位:米)的平方(千克/米2)。该指标简便、实用,考虑了身高和体重两个因素。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判定标准(1997年):BMI在18.5~24.9为正常范围,≥25为超重,≥30为肥胖。2000年亚太地区会议提出亚洲标准为:BMI在18.5~22.9为正常范围,≥23时为超重,≥30时为肥胖。《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提出适合中国人的判定标准:BMI在18.5~23.9为正常,≥24为超重,≥28为肥胖。
◎腰围
为被测者髂前上嵴和第十二肋下缘连线的中点,水平位绕腹一周的周径。腰围是腹内脂肪量和脂肪总量的一个近似指标,是评价中心性肥胖简便实用的方法。WHO建议男性腰围>94厘米、女性腰围>80厘米为中心性肥胖。《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提出适合中国人的判定标准:男性腰围≥85厘米,女性腰围≥80厘米为中心性肥胖前期,男性腰围≥90厘米,女性腰围≥85厘米为中心性肥胖。
◎腰臀比
是腰围和臀围的比值,臀围为经臀部最隆起的部位测得的身体水平周径。一般认为腰臀比超过0.9(男)或0.8(女)为中心性肥胖,但其分界值对年龄、性别、人种不同而不同。
◎标准体重
按体重超过按身长计算的标准体重的百分比是判定肥胖症的最简便的方法。计算标准体重的三个常用公式是:
①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0,简便、实用;
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更适合亚洲国家采用;
③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0.9。
超过标准体重的20%以上认为是肥胖,其中>10%为超重,20%~30%者为轻度肥胖,30%~50%者为中度肥胖,50%以上为高度肥胖。
◎皮褶厚度测量
对均匀性肥胖者来说,以皮下脂肪厚度判断的肥胖程度与用BMI判断的肥胖程度大致相同。皮下脂肪厚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身体内的脂肪含量。通常测量上臂二头肌、脐旁1寸、肩胛下及髂前上嵴四处的皮下脂肪,并以四处之和表示皮脂的含量,这种测量比较复杂,用皮下脂肪测定仪可能更准确。
◎危害
肥胖本身是病,肥胖有可能引发许多慢性病,如高血压、高血脂和葡萄糖耐量异常,肥胖是影响冠心病发病和死亡的一个独立危险因素,中心性肥胖者比全身肥胖者具有更高的疾病危险,冠心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增加。防治超重肥胖的目的不在于控制体重本身,控制超重肥胖是减少慢性病的发生率的关键因素。
治疗
主要包括饮食治疗、运动治疗、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行为疗法。
◎饮食治疗
对于肥胖症患者,首先需控制总能量的摄入,即饮食供给的能量必须低于机体实际消耗的能量,使机体造成能量的负平衡,控制能量摄入和积极从事身体活动,促使长期摄入过多的能量被代谢掉,直至体重恢复到正常水平。
肥胖症患者的能量供给要根据肥胖程度,对轻度肥胖的成年患者,一般在正常供给量基础上按每天少供给能量523~1046千焦(125~250千卡)的标准来确定其一日三餐饮食的供能量,这样每月可稳步减体重0.5~1.0千克,而对于中度以上的成年肥胖者,必须严格限制能量,每天以减少能量2.30~4.60兆焦(550~1100千卡)为宜,可以每周减少体重0.5~1.0千克。体重减轻不宜过快,否则易引起酮中毒。
在控制总能量的同时,还要考虑能量的食物来源构成,食物蛋白质供能比应控制在20%~30%,限制脂肪供能比在25%~30%,可选用富含单不饱和脂肪酸或多不饱和脂肪酸的食用油,少食用动物油,碳水化合物应选择谷类食物,尤其是粗杂粮,严格限制糖、巧克力、含糖饮料及零食。同时,要保证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足量供应,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含能量低、营养丰富且饱腹感明显。
三餐能量分配比例适当调整,午餐>早餐>晚餐(早餐27%、午餐49%、晚餐24%),将动物性蛋白和脂肪含量多的食品尽量安排在早餐和午餐吃,晚上以清淡为主。饮食的烹调方法宜采用蒸、煮、烧、汆等,忌用油煎、炸的方法。
◎运动治疗
运动疗法也是肥胖症的基础治疗,其重要性在于减体重效果的巩固和维持。
◎药物治疗
一般认为,当BMI>27千克/米2,且2~4周的饮食及运动疗法没有效果时,可采用药物治疗。但单纯药物治疗不仅很难达到长期的减重效果,而且副作用大,因此药物治疗只能作为综合减重计划的一部分,是辅助治疗的手段,必须与饮食和运动疗法同时进行,且应定期随访。
◎手术治疗
对于极度肥胖、反复采用其他治疗手段失败的患者在一定条件下可谨慎地考虑手术治疗。垂直捆绑胃成形术和Roux-en-Y胃旁路术是目前比较可行的手术治疗方法。但手术治疗也必须与饮食、运动治疗等手段相结合,术后密切随访也非常重要。
◎行为疗法
行为治疗是以减轻或改善患者的症状或不良行为为目标的一类心理治疗技术的总称。行为疗法治疗肥胖旨在激发患者的治疗欲望,使之进入治疗状态并能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