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眼球调节处于静止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过眼的屈光系统不能在视网膜黄斑中心凹聚焦,不能清晰成像的现象。包括近视、远视、散光和屈光参差。
1.近视
指眼球在调节静止状态下,平行光线经过眼的屈光系统折射后焦点在视网膜前面。视网膜上仅为一模糊不清的弥散环。其发病原因与遗传、环境及多因子因素有关,尚需进一步阐明。
分类
按屈光度(D)高低可分为低度近视(-3D以下)、中度近视(-3D~-6D)、高度近视(-6D以上);按屈光成分可分为屈光性近视(包括曲率性近视、屈光指数性近视及调节性近视)和轴性近视;按病理变化及进展分为单纯性近视和病理性近视;按是否有调节参与分为“假性”近视、真性近视和混合性近视。
临床表现
看远物不清,看近物清楚,调节作用经常处于松弛状态;高度近视可有视力疲劳但不如远视严重,为调节与集合关系失调所致。看近物时,两眼集合作用需要加强,调节作用需要松弛,互相矛盾的结果可致集合作用减弱,易形成外隐斜和外斜视。若将平行光线入近视眼屈光系统后成像在视网膜上,则需将平行光线变为分开光线,可在眼前置一凹球镜片予以矫正。
治疗
可通过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日戴软性、日戴硬性及夜戴塑形镜)及屈光手术予以矫正或治疗(见屈光不正的矫正)。儿童及青少年近视眼最好先散瞳验光,若为“假性”近视则不需戴镜,设法减轻睫状肌的痉挛,如减少用眼负荷,增加户外活动时间,远眺,规范做眼保健操等。必要时可用睫状肌麻痹药点眼解除其痉挛,常用1%阿托品眼药水,每日1次,每次使用后应注意压迫泪囊部。近视眼镜的验配遵循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原则。若同时伴有外斜可合理过矫。有研究显示低浓度的阿托品可延缓近视的发展,已得到临床关注。对年龄大于18周岁、近视度数已稳定2年,强烈要求手术摘除眼镜者,可通过系统的术前相关检查除外眼部疾病尤其是顿挫型圆锥角膜及角膜营养不良尤其是Avellino角膜营养不良等疾病后方可采取角膜屈光手术治疗。临床常用的角膜屈光手术方法有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表层手术)、飞秒辅助下准分子激光角膜原位磨镶术(FS-LASIK)和飞秒激光微切口角膜基质透镜摘除术,其中包括了个性化的手术方式的选择等。
2.远视
指眼球在调节静止状态下,平行光线入眼经过屈折,成焦点在视网膜后面,视网膜上为一不清晰的像。
临床表现
低度远视往往远、近视力均正常,度数稍高者远视力正常近视力差或二者均差,高度远视其远近视力均很差。由于患者调节过强,集合作用亦过强,故容易发生内隐斜及内斜视。自觉视力减退和视力疲劳。远视眼要得到一清晰像需借调节作用增强其屈折力或在眼前置一凸球镜片。如果镜片的焦点和该远视眼的远点符合,则平行光线入眼后即可成焦点在视网膜上。
治疗
可通过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日戴软性、日戴硬性)及角膜屈光手术予以矫正或治疗。7岁以下儿童多为轻度生理性远视,如果没有症状,视力及眼位正常勿需配镜。度数较高或有症状或有内斜视者必须尽早配镜矫正,其原则是给足度数,高度远视及无晶状体眼尚可配接触眼镜。成人远视治疗也可同近视治疗方法选择准分子激光联合飞秒激光行角膜扫描消融等屈光手术治疗。
3.散光
眼球在调节静止状态下,平行光线入眼后,经过屈折,不能聚焦于一点而是成为两条焦线,两焦线之间的距离决定散光度数。
分类
可分为不规则散光和规则散光两大类。不规则散光因角膜各子午线的弯曲度不一致而产生,多为眼病所致,用镜片不易矫正。规则散光:角膜两个主要子午线,即屈折力最大的及屈折力最小的子午线互相垂直,可用镜片矫正。
临床表现
主要为视力减退和视力疲劳,可表现为头痛,头晕,眼疲劳,视物有虚影及看字串行等。当散光轴为斜轴时,头位常倾向一侧以减少空间的变形。为了获得较清晰的视力,常眯眼将上下眼睑闭得小些。以上症状在远视散光中更明显。
治疗
可通过框架眼镜(柱镜)、角膜接触眼镜和角膜屈光手术等方法予以矫正或治疗。对度数低、无症状者可不矫正。若症状明显,度数虽小亦应矫正。原则上散光度应全部矫正给足。
4.屈光参差
双眼屈光性质或屈光度数的不同均称为屈光参差。
类型
屈光参差的视力因情况不同而异:双眼均为低度屈光不正仍可保持双眼单视。当双眼屈光度绝对值相差超过3D,则双眼的像难融合为一,发生交替视力,即一眼看近,另一眼看远。当一眼屈光度很高视力很差,则出现弱视、斜视并成为单眼视力。
治疗
可通过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及屈光手术治疗。青少年尤其是儿童应尽早验光,配戴合适眼镜,镜片矫正不满意可配戴角膜接触眼镜恢复双眼视功能。成人可选择同近视治疗相同的准分子激光及飞秒激光角膜切削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