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导致肿瘤发生风险升高的因素。包括遗传因素、行为及生活方式、环境理化因素、社会心理因素等。
遗传因素
遗传因素在肿瘤的发生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并不是所有的肿瘤都会遗传。肿瘤具有遗传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在外界刺激,如环境、饮食、精神心理等众多因素的作用下,细胞中的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 DNA)结构或功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代谢发生改变,细胞增殖发生变化,进而演变为肿瘤细胞。DNA是遗传的基础物质,肿瘤细胞中经常会发现DNA结构的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肿瘤是和遗传有关的。
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存在着不少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肿瘤危险因素,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诱发肿瘤。但是尽管人们会接触各种致癌因子,却并非人人都发生肿瘤,表明肿瘤的发生存在个体的易感性。肿瘤遗传的易感性,是指在同一条件下,部分人群对于外界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发生肿瘤。当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时,不能及时将突变的细胞消灭在初级阶段,从而导致肿瘤发生。
肿瘤的分子遗传学研究表明,一些与细胞的生长和分化有关的基因在癌变过程中起关键作用,这些基因包括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它们的结构或功能异常使细胞得以无控制生长,并最终导致肿瘤发生。
肿瘤可称为体细胞遗传病,在其发生过程中,基因异常起着重要作用。已知一些肿瘤是按照孟德尔方式遗传的;另一些肿瘤中“易感基因”和环境因素共同发挥作用;还有一些肿瘤是由于特定基因发生体细胞突变引起的,这种突变虽不是遗传得来的,但却发生在遗传物质上。
行为及生活方式
包括:
①吸烟。吸烟与口腔癌、咽癌、直肠癌、肺癌等多种癌症的发病有关,其中与肺癌的关系最为密切。
②饮酒。饮酒与口腔癌、咽癌、喉癌、直肠癌、胆道癌等有关。长期饮酒可导致肝硬化继而可能与肝癌有联系。饮酒又吸烟者可增加某些恶性肿瘤的危险性。
③饮食。加工食物或食品添加剂中可能存在致癌物,如亚硝胺有强致癌作用,过多使用硝酸盐肥料易造成植物中硝酸盐的积累,而储存的蔬菜、水果中易存在高浓度的亚硝酸;食物受致癌物污染,如黄曲霉菌污染玉米、花生、大豆等,产生的黄曲霉毒素;食物加工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致癌物。
环境理化因素
包括:
①环境化学物。已证实可对动物致癌的化学物有100多种,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证实对人类有致癌作用的达30多种。
②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可引起人类多种癌症,如急性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其他类型急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骨肉瘤、皮肤癌、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胃癌、胰腺癌、肝癌、喉癌、脑瘤、神经母细胞瘤、肾脏细胞瘤及鼻窦癌等。
社会心理因素
包括:
①严重的负性生活事件。生活中的巨大精神刺激引起的恶劣情绪往往是癌细胞的“激活剂”。家庭的不幸事件、工作学习紧张过度、人际关系不协调等,这些严重的负性生活事件大多影响或决定了患者以后的精神状态,并可导致癌症的发生。
②个体的性格特征。C型性格者相比一般人群,患恶性肿瘤的风险要高。C型个性特征表现为性格内向、怪僻,时而小心翼翼,时而情绪冲动。
药物因素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宣布的30种致癌物中已包括被确认的致癌药物。如雌激素的长期使用可致阴道、子宫颈癌;砷剂可致皮肤癌;过多接触放射性核素等可引起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氯霉素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亦是白血病的前期病变;环磷酰胺虽可治疗癌症,但亦可诱发白血病、乳腺癌、膀胱癌。
职业因素
职业肿瘤在全部恶性肿瘤中仅占1%~5%,男性较高。1979年及1982年IARC对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提交的368种可疑致癌物进行两次研究确定,仅有35种具有充分流行病学证据和可靠动物实验资料的可疑致癌物,可被评为对人类致癌的化学物质,其中职业性的共21种。
病毒因素
与人类肿瘤可能有密切关系的是乙型肝炎病毒(原发性肝细胞癌)、EB病毒(伯基特淋巴瘤〔Burkitt淋巴瘤〕、鼻咽癌)和人乳头瘤病毒(宫颈癌)。应考虑宿主的基因组和一些协同因素(化学致癌物、激素、免疫缺陷等)可能在病毒致癌中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病毒基因组可部分或全部整合到宿主细胞染色体中,从而引致细胞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