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东周·严氏为贼

严氏为贼,而阳竖与焉。道周,周君留之十四日,载以乘车驷马而遣之。韩使人让周,周君患之。客谓周君曰:“正语之曰:‘寡人知严氏之为贼,而阳竖与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也。小国不足亦以容贼,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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