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β射线)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损伤。
常见于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及接受各类放射线,如同位素磷-32、锶-90治疗的患者。损害出现时间及程度取决于放射性物质的种类、照射剂量、时间长短及个体差异等。根据发病时间长短,有急性及慢性之分。急性放射性皮炎往往见于短期内一次或多次大量接受放射线后,常见于治疗恶性肿瘤时。损害局限于接受射线照射的部位,可为红斑、肿胀、水疱、糜烂、渗出,严重时可破溃,并伴有全身不适,如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慢性放射性皮炎多为小量长期反复照射、剂量蓄积引起,或由急性期转变而来,可经数月或数年缓慢发展。表现为皮肤干燥、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毛细血管扩张及皮肤萎缩(称为皮肤异色改变)等。同时可见毛发脱落,指甲改变,在慢性放射性皮炎的基础上,可以发生癌变如鳞状细胞癌。
为预防发生,对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应严格掌握放射剂量,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防护。对急性期皮损的治疗可作湿敷,外用扑粉、炉甘石洗剂等。慢性期外用鱼肝油软膏、尿素膏、维生素E霜等润泽皮肤的制剂。对于破溃不愈的皮损,应做病理检查,若有癌变应及时手术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