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科学的方法对人维持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需要所必需的每日反复进行的活动(即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进行的评估。
进而了解人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了解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对人日常活动的影响。评估内容包括自理生活和功能性移动两类。自理生活包括进食、洗漱、洗澡、如厕、穿衣等,功能性移动包括翻身、从床上坐起、转移、行走、驱动轮椅、上下楼梯等。常用评估方法有直接观察、间接评定、量表检查法。
常用评估量表
巴氏指数
1955年开始在美国马里兰州的部分医院中使用,主要对一些慢性病患者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定。1965年,由美国学者F.I.马奥尼(Florence I.Mahoney)和D.W.巴塞尔(Dorothea W.Barthel)发表并用于临床,正式称为巴氏指数。有10项和15项两个版本,常用的为10项版本,包括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上厕所、床椅转移、平地行走45米、上下楼梯,每个项目分值为:0、5、10、15。
卡茨指数
S.卡茨(Sidney Katz,美国)发现患者功能障碍的发生按一定的顺序,较复杂的功能先受影响,从而于1959年提出卡茨指数,并于1976年修订卡茨评定方法,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由难到易分为六项:洗澡、穿衣、如厕、转移、大小便控制和进食。
社会心理状况评定
该评定方法于1957年被提出,由莫斯科研究人员参考美国和加拿大征兵体检方法修订而成。
评分界值
巴氏指数评分结果
巴氏指数是被临床广泛应用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量表,评分结果如下:满分100分,表示患者各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良好,不需要依赖他人;>60分评定为良,表示患者虽有轻度功能障碍,但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60~41分表示患者有中度功能障碍,日常生活需要一定帮助;40~21分表示患者有重度功能障碍,日常生活明显依赖他人;<20分为完全残疾,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
卡茨指数评分结果
评分结果分为7个等级。A级,全部六项活动均能独立完成;B级,能独立完成六项活动中的任意五项,只有一项不能独立完成;C级,只有洗澡和其他任意一项不能完成,其余四项活动均能独立完成;D级,洗澡、穿衣和其他任意一项不能独立完成,其余三项活动均能独立完成;E级,洗澡、穿衣、上厕所和其他任意一项不能独立完成,其余两项活动均能独立完成;F级,洗澡、穿衣、上厕所、转移和其他任意一项不能独立完成,其余一项可独立完成;G级,所有六项活动均不能独立完成。
社会心理状况评定评分结果
6分为功能最佳,各项功能均基本正常;>12分提示独立自理能力严重受限;>16分提示有严重残疾。
评估意义
巴氏指数评定方法简单,可信度、灵敏度高,不仅可以用来评定患者治疗前后的功能状态,还可以用于预测治疗效果、住院时间和预后,它也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实验的初步评价,也可应用于急性期的预后研究。卡茨指数可用于骨科、神经科的门诊及住院患者,对成年人与儿童均适用。PULSES评定(P:physical test,身体状况测试;U:upper limb test,上肢功能测试;L:lower limb test,下肢功能测试;S:sensate test,感觉功能测试;E:excretive test,排泄功能测试;S:social mental state test,社会心理状况测试)是一种总体功能的评定方法,除躯体状况、运动功能外,还具有言语、视听、心理等方面的内容,可信度较高。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对患者能否独立生活及独立的程度、判定预后、制定和修订诊疗计划、评估治疗效果、安排返家或就业都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