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和医疗

给危及生命的疾病患者及其家庭进行的整体的、积极的、提升生活质量的医疗照护。又称和缓医疗、舒缓医疗、安宁疗护。

目的是尽早发现、全面评估及尽可能地预防和治疗由这些疾病所带来的症状、疾病治疗带来的副作用,以及与疾病和疾病治疗相关的社会、精神和心理问题。对于严重疾病的患者,无论其年龄和病期,缓和医疗应当与其他一切治疗同时给予病人。从事缓和医疗的工作者需要有特别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技巧,精神心理和丧亲支持,以及协调安排一系列的医疗和社会服务。缓和医疗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终末期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以及各种疾病的临终患者。临终关怀是缓和医疗的一个组成部分。

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的缓和医疗

包括:减轻疼痛及其他不适症状;尊重生命,并视死亡为一个正常的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缓死亡;整合对病人的精神心理和心灵的照护;提供支持系统,帮助患者尽可能积极的生活直至死亡;向患者家庭提供支持,帮助其处理患者患病期间的事务及他们自身的丧亲之痛;以团队的工作方式处理患者及其家庭的需要,根据情况,必要时包括丧亲的心理辅导;旨在提高生活质量,也可以积极的影响患者的病程;在病程的早期就可应用,与其他治疗(如化疗或放疗)一起,旨在延长生命,包括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令患者痛苦的临床并发症。

WHO定义的对于儿童的缓和医疗

针对儿童的缓和医疗虽然与成人的缓和医疗密切相关,但有一定的特殊性。WHO对于适用于儿童和其家庭的缓和医疗做了如下定义,这些原则适用于包括慢病在内的儿科疾病:对于儿童的缓和医疗应当是一个对儿童身体、心理和心灵的积极全面医疗照护,并也应该包括给予其家庭的支持;当疾病被诊断后就应该开始,并且无论患者是否接受直接针对疾病的治疗都应该继续缓和医疗;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评价并减轻儿童的生理、精神、心理和社交方面的痛苦;有效的缓和医疗要求广泛的多学科方法,包括家庭的参与,利用可以获得的社区资源,并即使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都能够被成功实施;可以在三级医院、社区医疗中心甚至是儿童家庭中进行。

缓和医疗在中国的发展

缓和医疗在中国曾被称为“姑息疗法”,指的是暂时减轻患者疼痛而不能消除病因的治疗,常被用于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在治愈无望的前提下,主要是控制和缓解疼痛。由于学者们认为“姑息”二字带有消极或者放弃的负面意义,提倡用“缓和医疗”的中文翻译,更加正面和积极。两者内容虽相似,但在疾病的阶段和其任务上有所不同,姑息治疗主要针对恶性肿瘤终末期患者,而缓和医疗范围更广,在很多不可治愈疾病的早期阶段即可以采取措施积极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缓和医疗是包含姑息疗法、临终关怀在内的更大的医学分支,在中国发展已约30余年,其中中国台湾地区发展较早。1981年台北荣民总医院癌症治疗中心主任陈光耀提出“安终照顾”,安宁疗护在中国台湾地区开始发展。在中国大陆地区,各种缓和医疗的学术组织与实践机构共同发展。1988年7月,时任天津医学院(今天津医科大学)副院长的崔以泰创办了中国第一个临终关怀研究中心——天津医学院临终关怀研究中心。1990年,该中心成立临终关怀医疗机构,开始收治病人,1991年还举办了“首次全国临终关怀学研讨会暨讲习班”。1993年,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临终关怀专业委员会成立;1994年,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成立。2006年,中国生命关怀协会成立。2015年,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缓和医疗分会正式成立。这些学术组织的成立,推动了中国大陆地区缓和医疗实践机构的发展。1998年,李嘉诚基金会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第一家宁养院,以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为服务对象,将患者的症状控制作为首要目标;1996年,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关怀科成立;2004年,华西第四医院姑息关怀科成立;2006年,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综合治疗科成立并开展姑息治疗;2011年,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首开姑息治疗暨安宁疗护病区;各地缓和医疗实践机构不断发展。2017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这是在中国大陆首个有关缓和医疗实践的行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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