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蜗毒性

药物或化学制剂引起耳蜗结构和功能性损害导致的听力损伤。药物所致耳聋,又称药物中毒性耳聋。已知的耳毒性药物有近百种。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万古霉素等氨基糖苷类药物;呋塞米等袢利尿剂;顺铂、长春新碱等抗肿瘤药物;水杨酸类止痛剂;奎宁、氯喹等抗疟药物都可以引起耳蜗损伤导致感音神经性聋。

病因

药物对内耳损伤的机制尚未彻底阐明,除取决于药物本身的毒性、剂量、疗程外,与个体敏感性关系颇大。后者具有某些家族遗传性,如线粒体DNA中12S rRNA基因1555位点突变携带者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结合位点导致对此类药物敏感而致聋,故对一些接受了常规剂量或极少剂量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致耳聋者应考虑携带此突变基因可能。

药物可以通过全身用药、体腔体表局部经体循环进入内耳引起中毒,或使听觉通路中毒,孕妇用药可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造成听觉受损,鼓室给药可经圆窗进入内耳引起内耳损伤。某些耳毒性药物同时伴有肾毒性。肾功能不全者,药物因排泄不良而血浆浓度升高,进入内耳也相应增多。药物进入内耳首先损害血管纹。血-迷路屏障遭到破坏,使药物更容易破坏内耳。进入内耳的药物还可以使内淋巴囊受损,致其吸收与排除减少。药物在内耳高浓度长时间积聚,终将使听觉和前庭诸感觉上皮的毛细胞、神经末梢、神经纤维、神经元细胞发生退行性变。耳毒性药物间的协同作用也会加重耳聋的发生。

临床表现

耳聋多表现为双侧对称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多有高频向中、低频发展。症状多在用药中始发,更多在用药后出现,停药并不一定能制止其进行。

治疗

促进药物从内耳排除,使用营养神经、毛细胞或改善微循环的药物,耳聋不能恢复者可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植入。

预防

一旦发病应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停药。对孕妇、婴幼儿、肾病患者、噪声工作环境的人慎用一切耳毒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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