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个月中体重无意愿或不自主地减轻超过自己通常体重的5%。又称不自主体重减轻。
无意体重减轻有别于有意体重减轻,后者是期望的,如减肥、水肿患者利尿治疗等。无意体重减轻也不同于消瘦(低于标准体重10%以上),前者是自身对照,后者是与标准体重对照。
无意体重减轻的年发生率为0.6%~7.3%,老年人更多见,大于65岁人群随访5~10年,15%~20%可有无意体重减轻。
无意体重减轻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分成四大类:
①恶性肿瘤(约占33%)。常是胰腺癌的早期表现。
②非恶性肿瘤性器质性疾病(37%)。包括胃肠道、内分泌/代谢、心肺、神经性、感染性、风湿性疾病等。
③精神、心理性疾病(16%)。
④原因不明(14%)。前两类原因中以消化系统疾病最常见。一些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二甲双胍、抗有丝分裂药物、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利尿剂、精神药物等,以及酗酒也可导致体重减轻。
体重减轻是食物摄入减少、营养吸收障碍和/或分解代谢增加的结果。不同病因导致的体重减轻其机制并不完全相同,也可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诊断评估包括:
①病史。重点评估体重减轻是否符合诊断标准、体重减轻的类型/程度、食物摄入/吸收状态、伴随症状和精神/心理因素等。
②体格检查。全面体检,重点注意甲状腺、全身淋巴结和腹部,女性应包括乳房和生殖器官,男性应包括前列腺。
③诊断试验。如病史和体格检查结果提示可能疾病,则诊断试验可先基于相应提示,个体化选择。如病史和体格检查结果未能提示潜在病因,可先进行下列基本诊断评估:血、尿和粪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血葡萄糖、电解质(包括血钙),甲状腺功能,肝、肾功能,C反应蛋白、红细胞沉降率;基于危险因素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肝炎病毒等血清学检查;腹部超声、胸部X线摄片等。进一步的评估可基于这些基本评估结果。
鉴于恶性肿瘤是体重减轻的常见原因,因此应基于肿瘤发病率、年龄和性别等因素,进行癌症筛查。肺癌、胃癌、肝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和甲状腺癌等是中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一些肿瘤标志物尚缺乏足够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是否可用于肿瘤筛查仍有争议。进一步检查的手段包括胃肠道内镜检查(主要是胃镜和结肠镜)、胸腹部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和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等,可基于病史、基本诊断评估结果和个体肿瘤风险,酌情选择。
治疗应针对病因、严重程度个体化处理。对症治疗包括促进食欲和营养疗法。前者适用于食欲不振者,药物包括消化酶、胃肠动力促进剂等;后者包括口服营养、胃肠道营养和胃肠外营养。
随访和预后方面,如果全面基线诊断评估未发现可解释的原因,可在随访1~6个月时再次进行评估。随访期间应密切观察体重变化,特别注意患者饮食情况、心理/精神状况和隐匿性疾病的新表现。随访期间体重稳定不变或增加者,多提示预后良好;短时间内体重进行性减轻者,应重点排除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