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痴呆评定量表

医生通过与患者和其家属交谈中获得信息,加以提炼,完成对患者认知受损程度的评估,继而快速评定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的量表。

作为基于知情者的评定方法,在痴呆的纵向研究领域,特别是痴呆的早期阶段意义重大。CDR是于1982年由华盛顿大学编制而成的一份访谈问卷,后又经过不断修改,广泛应用于临床的是1993年修订的版本。该量表评定的领域包括记忆、定向力、判断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和社会交往能力、家庭生活和个人业余爱好、独立生活自理能力。以上六项功能的每一个方面分别做出从无损害到重度损害五级评估,但每项功能的得分不叠加,而是根据总的评分标准将六项能力的评定综合成一个总分,其结果以0、0.5、1、2、3分表示,分别判定为正常、可疑、轻、中、重度等五级。

CDR评分方法为:记忆(M)为主要项目,其他5项为次要项目。如果至少3个次要项目计分与M相同或次要项目计分分布在M的两侧时,则CDR=M;当3个或以上次要项目计分高于或低于记忆计分时,CDR=多数次要项目的分值;如果M=0,2个或以上次要项目存在损害(0.5或以上),这时CDR=0.5。CDR对痴呆的诊断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但其一大缺点就是评定一次需要75~90分钟。像CDR一样,大多数基于知情者的测试耗时长且需要有经验的临床专科医生对结果进行解释,使其很难在社区医疗、体检机构中得以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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