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行为障碍

各种原因导致的动作行为及言语活动的异常现象。

动作,是指简单的随意和不随意运动,如挥手、点头等。行为是一系列动作的有机组合,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进行的复杂的随意运动。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故往往被同时联合使用,称为动作行为。人们的动作行为受到动机和目的的制约,并与认知、情感和意志活动保持协调一致。精神障碍患者由于病理性感知、思维、情感等影响,可以出现不同形式的动作行为障碍,主要表现为精神运动性兴奋、精神运动性抑制、模仿动作、刻板动作、作态和强迫动作。

精神运动性兴奋

是指患者的动作行为及言语活动明显增多,主要包括两类。
①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为患者增多的动作行为及言语与思维、情感、意志等精神活动协调一致,并与环境保持较密切联系。
②不协调性精神运动兴奋:表现为患者增多的动作行为及言语与思维、情感、意志等精神活动不相协调,脱离周围现实环境。

精神运动性抑制

指动作行为和言语活动显著减少,主要包括四类。
①木僵:指动作行为和言语活动被完全抑制。表现为患者不语、不动、不饮、不食,肌张力增高,面部表情固定,对刺激缺乏反应,经常保持一种固定姿势,甚至大小便潴留。症状较轻者,可表现为少语、少动、表情呆滞,无人时能自动进食,可自行大小便,称为亚木僵状态。可见于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发作、应激障碍、脑器质性损害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药物反应等。
②蜡样屈曲:在木僵的基础上,患者出现肢体任人摆布,即使是极不舒服的姿势,也能较长时间维持不动,形似蜡塑一般,故称为蜡样屈曲。如果患者平躺时将其枕头取走,患者仍能够长时间保持头部抬高的姿势不变,称为“空气枕头”。可见于精神分裂症。
③缄默症:是言语活动的明显抑制。表现为患者缄默不语,不回答任何问题,有时仅以手示意或者用书写交流,如某患者入院后一直不说话,精神检查时患者仅用书写的方式回答医生的提问。多见于分离障碍及精神分裂症。
④违拗症:指患者对于他人的要求加以抗拒。可分为主动违拗和被动违拗,前者表现为不但拒绝执行他人要求,而且还做出与要求截然相反的行为,如让患者睁眼时,患者把眼睛闭得更紧;后者则表现为对他人的各种要求一概拒绝执行。可见于精神分裂症。

模仿动作

指患者无目的地模仿别人的动作,如医生动一下头发,患者也跟着动一下自己的头发。常与模仿言语同时存在。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刻板动作

指患者机械刻板地反复重复某一单调的动作,如长时间反复地将苹果拿起和放下。常与刻板言语同时出现。多见于精神分裂症、孤独症谱系障碍等。

作态

指患者做出古怪的、愚蠢的、幼稚做作的动作、姿势、步态与表情,如做怪相、扮鬼脸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强迫动作

指患者明知没有必要,却难以克制的去重复做某种动作行为,如果不重复,患者往往焦虑不安,如强迫性洗涤、强迫性检查等。强迫动作多与强迫思维有关。常见于强迫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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