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精神症状及其产生机制的学科。又称精神病理学。精神症状是异常精神活动的表现,它涉及人们精神活动的各个方面并通过人的外显行为,如仪表动作、言谈举止、神态表情以及书写内容等表现出来。常见的精神症状有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智能障碍、定向力障碍、情感障碍、意志障碍、动作行为障碍、意识障碍等。
判定某一种精神活动是否属于病态,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①横向比较,即与大多数正常人的精神活动相比较,是否具有明显差别,某种精神状态的持续时间是否超出了一般限度;
②纵向比较,即与其过去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精神活动是否具有明显改变;
③是否与现实环境相符,即应注意结合当事人的心理背景和当时的环境对其精神活动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虽然每种精神症状均有各自不同的表现,但常具有一些共同特点:
①症状的出现不受患者意志的控制;
②症状的内容与周围客观环境不相称;
③症状一旦出现,难以通过注意力转移等方法令其消失;
④症状往往会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痛苦和社会功能损害。
人的精神活动会受到个体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包括性别、年龄、所受教育程度、躯体状况、人格特征、社会地位、文化背景和生活环境等,更增加了异常精神活动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