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观上的内心不安感、不想静坐和客观上坐立不安、反复走动或不停原地踏步为主要表现的状态。是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中常见的运动系统不良反应。
多发生在服药后1~2周,年轻人高发,随年龄增长。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约25%。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以氟哌啶醇发生率最高;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中相对少见。发生率由高到低依次为阿立哌唑、鲁拉西酮、利培酮、齐拉西酮、奥氮平、喹硫平和氯氮平。
临床表现
轻症患者主要是有主观感受——心神不宁、不想静坐、感到不安,但行为上尚无表现。症状明显时,患者出现坐不住、躺不下、来回走动、烦躁不安,或不断改变体位,以腿的不安定为主,需要来回走动或原地踏步。少数严重者表现激越,突然出现冲动性自杀观念和企图。迟发性/慢性静坐不能,由急性静坐不能迁延而来,或于治疗后数月或数年后首次发生,常与迟发性运动障碍重叠,部分患者在停药后仍可持续。
治疗
苯二氮䓬类药物和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如普萘洛尔等有效,而抗胆碱能药物对急性静坐不能可能有一定效果。有时需减少抗精神病药剂量,或选用静坐不能风险低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