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于羊膜腔内、位于胎体周围的液体。其来源、组成成分与容量可随着妊娠时期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妊娠早期羊水主要是由母体血浆通过胎膜进入羊膜腔的漏出液,澄清透明,主要含有水和电解质。妊娠中期以后,胎儿尿液可能成为羊水的重要来源,使羊水的渗透压逐渐降低,此时羊水略混浊,并有白色小片状物质(脱落的毳毛、皮肤细胞、胎脂)悬浮其中。随着妊娠的进展,羊水内激素、酶、糖类、脂肪、磷脂和尿素等物质的含量逐渐增多,有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妊娠晚期胎儿的肺参与羊水的生成。羊水在羊膜腔内呈非静止状态,经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定证实羊水在羊膜腔内不断地进行液体交换,以保持羊水量的相对恒定。母儿间的液体交换主要通过胎盘,每小时约3600毫升;母体与羊水间的交换主要通过胎膜,每小时约400毫升;羊水与胎儿间交换量较低,主要通过胎儿的消化道、呼吸道、泌尿道及尚未角化的皮肤等途径进行交换,羊水每3小时更换1次。母儿间绒毛总面积为12~14平方米,而母体与羊膜接触面积只有0.2米2左右,故羊膜的羊水交换能力相当惊人。
羊水可以保持羊膜腔的恒温及恒压,对胎儿有缓冲保护作用,避免胎儿受到挤压,防止肢体粘连;吞咽或吸入羊水可促进胎儿消化道和肺的发育;同时可保护母体,避免胎动引起的不适或母体与胎儿组织之间的直接压迫;临产分娩时羊水能传导子宫壁的压力,促使子宫颈口的扩张。
羊水量随着孕周的不同而有变化,妊娠10周时约30毫升,孕20周时约350毫升,孕30周时约1000毫升,以后有所下降。羊水量≥2000毫升者,称为羊水过多。羊水过多病因尚不清楚,但常伴有胎儿与母体的病变,大约25%合并有胎儿畸形(如无脑畸形或脊柱裂、脑膜膨出);其他母体病变如妊娠合并糖尿病、母儿血型不合,均可引起羊水过多。羊水过多的处理首先要除外胎儿畸形,可应用超声波检查协助诊断,有胎儿畸形者应终止妊娠。若已除外胎儿畸形,则可继续妊娠,并采用卧床休息,给少量镇静药等对症处理。如母体有妊娠期糖尿病,需严格控制血糖于正常水平。羊水量<300毫升者称羊水过少,羊水过少发病原因亦不清楚,亦需除外胎儿畸形。过期妊娠时胎盘组织变性,功能减退,常并发羊水过少。临床上常以羊水量估计胎盘功能,可用超声检查协助诊断。妊娠已足月又确诊羊水过少,则应考虑终止妊娠,产程中需严密观察胎儿情况,若出现胎心过快或减慢正常胎心120~160次/分都应及时处理以结束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