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保健

一次妊娠从妊娠前期、妊娠期、产时、产褥期(哺乳)、新生儿期为孕妇和胎、婴儿的健康所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目的是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孕前保健

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包括体格检查、遗传咨询、建议合适受孕年龄、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改善心理社会环境及避孕方式。

孕期保健

《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在整个妊娠期间至少提供5次产前检查,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晚期分别至少2次,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孕早期保健重点:
①及早确定妊娠,并开始保健;
②发现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
③注意子宫增大是否与停经月份相符;
④身体检查及辅助检查。同时应包括中、晚期注意事项保健指导。孕中期(13~27周+6天)保健重点:①了解胎动出现的时间;②常规保健及辅助检查;
③进行严重出生缺陷的筛查和诊断;
④营养、运动指导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处理。
孕晚期(28周以后至临产)保健重点:
①常规保健及辅助检查;
②发现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继续监测、治疗妊娠并发症,必要时转诊;
③营养指导及胎儿生长发育监测、监测胎动、注意临产的征兆、母乳喂养的心理及家庭支持准备、指导产时产后的准备;
④常见健康问题的处理;
⑤防治妊娠并发症。

产时保健

指分娩与接产时的各种保健及处理,这段时间很短很重要及复杂,是保证母婴安全的关键。提倡住院分娩,高危孕妇因提前入院。重点内容是“五防、一加强”:防出血(及时纠正宫缩乏力、及时娩出胎盘,注意产后2小时的出血量);防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院外未消毒分娩者应用破伤风抗毒素注射,防产妇产褥期感染);防滞产(注意胎儿大小、产道情况、产妇精神状态,密切观察宫缩,定时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防产伤(尽量减少不必要干预及不适当操作或暴力,提高接产质量);防窒息(及时处理胎儿窘迫、接产时做好新生儿抢救准备);加强产时监护和产程处理。

产褥期保健

产褥期保健一般在都在初级保健单位中进行,产后访视应在产后3日内、14日及28日进行。第4次应在产后42日左右携带婴儿去分娩单位检查。如有异常应增加复查次数或转诊,出院时如为高危儿或高危产妇应由接产单位随访。

哺乳期保健

为保护母婴健康,降低婴幼儿死亡率,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是哺乳期保健的中心任务。坚持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提高母乳喂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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