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诊断需要遵循三步原则:首先确定是否是癫痫;其次,明确癫痫发作类型及是否为癫痫综合征;最后,确定癫痫的病因。
确定癫痫
病史是诊断癫痫的主要依据,需要通过病史了解:发作是否具有癫痫发作的共性;发作表现是否具有不同发作类型的特征。脑电图上的痫样放电是癫痫重要的诊断佐证,同时需要除外其他非癫痫性发作性疾病,如假性发作、惊厥性晕厥、高血压性脑病、热性惊厥、过度换气综合征及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明确类型
癫痫发作类型是一种由独特病理生理机制和解剖基础所决定的发作性事件,是一个具有病因、治疗和预后含义的诊断;而癫痫综合征则是由一组特殊的体征和症状组成的特定癫痫现象,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发作类型,还包含着特殊的病因、病理、预后、转归,选药也与其他癫痫不同。因此,在明确是癫痫后,依据详细的病史资料、规范化的脑电图检查,结合癫痫发作的国际分类及癫痫综合征的国际分类进一步明确癫痫发作类型及是否是癫痫综合征。
明确病因
继发性癫痫还需要确定癫痫的病因。在病史中应询问有无家族史、出生及生长发育情况、有无脑炎、脑膜炎、脑外伤等病史;查体中有无神经系统体征、全身性疾病等;选择有关检查,如磁共振成像(MRI)、计算机断层扫描(CT)、同位素脑扫描、脑血管造影及脑脊液检查等,以进一步查明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