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不仅没有疾病和衰弱,并且在身体、精神和社会上都呈现完满状态的老年人。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发展中国家可将年龄达到60岁及以上的人,在发达国家可将年龄达到65岁及以上的人定义为老年人。有关健康老年人的标准和定义在各国尚未统一,部分国家或相关组织的健康老龄化以及健康老年人标准或定义处于不断更新或完善中。
《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简称《标准》)由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1次修订,2013年第2次修订并于8月发表。具体内容如下:
①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功能异常,无重大疾病,相关高危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达标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抗病能力。
②认知功能基本正常,能适应环境,处事乐观积极,自我满意或自我评价好。
③能恰当处理家庭和社会人际关系,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
④日常生活活动正常,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
⑤营养状况良好,体重适中,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在医学实践中,可以通过老年综合评估的方式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多维度的评估,《标准》推荐了包括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的相关危险因素控制目标、简易智能量表(Mini-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老年抑郁量表(the Geriatric Depression Scale; GDS)简表和日常生活活动量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Scale; ADL)等在内的几个评估量表对老年人的健康状态加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