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使人群或实验动物群体中恶性肿瘤(简称癌症)发病率显著增加的内源性物质或因素。包括遗传、免疫、营养、内分泌、精神等机体内环境。
遗传因素
遗传因素主要是癌变通路上关键基因(抑癌基因和癌基因)的种系突变和一些影响个体对环境致癌因素敏感性的遗传多态性或遗传变异性。
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嗜铬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结肠腺癌、乳腺癌、胃癌等均有较明显的遗传倾向或家族聚集性,表明某些肿瘤的发生与遗传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其详细机理未明。对大多数与遗传有关的肿瘤的发生而言,遗传仅是一种倾向,即由于遗传或遗传性疾病所具有的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 DNA)或染色体改变,增加了人体对病毒、化学性致癌物质或物理性致癌因素的敏感性,也影响了DNA分子的正常修复,加之某些免疫反应,进而促使肿瘤形成。因此,在分析肿瘤发病原因时,应适当考虑遗传因素。
免疫状况
正常人体具有抗肿瘤免疫机能,如果这种免疫机能强大,可以消灭瘤细胞;如果这种免疫机能减弱,在致癌因素作用下就容易发生肿瘤。如器官移植术后应用大剂量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其恶性肿瘤发生率是正常人的100倍,以淋巴瘤居多。所以肿瘤的发生与机体的免疫状况关系密切。当机体处于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时,常发生淋巴系统及与病毒相关的恶性肿瘤。
营养因素
膳食的多样化及膳食成分的复杂性影响多种癌症发生的危险性。某些特异的宏量营养素、微量营养素和天然存在的植物化学物质对癌症的危险性具有有益或不利的作用。如叶酸可影响DNA的甲基化并因此而影响致癌基因的表达,维生素A可防止上皮组织癌变,维生素D具有抗肿瘤作用,维生素C、维生素E可抑制胃内亚硝酸胺的合成,微量元素铁、钼、锌与食管癌相关。
内分泌功能紊乱
激素是神经体液调节机体发育和功能的重要物质,各种激素对立统一的规律,维持着动态平衡的关系。当疾病或某种外因引起内分泌紊乱的时候,动态平衡被打破,某些激素异常作用于相应组织器官,导致细胞的增殖和癌变。较重要的是性激素紊乱,如女性激素分泌过多易产生乳腺和子宫肿瘤;男性激素分泌过多易产生前列腺癌。
精神因素
中医早就认识到某些肿瘤是由于七情郁结、气血凝滞而引发的。不少肿瘤患者在发病过程中有过精神创伤的历史,因此人的精神状态与肿瘤发生可能有着重要的关系。现代医学认为各种刺激因子长期而过度地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导致高级神经活动机能衰退,正常的物质代谢失调,使致癌物质发挥作用,容易发生肿瘤。动物实验也发现,使动物精神过度紧张,较容易诱发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