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一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病史采集是正确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环节,也是理解患者痛苦和需求的过程,全面评价生物-心理-社会因素,能防范医疗风险,最终为患者提供最恰当的服务。
信息主要来源于患者和知情者,基本要求是客观、准确、全面。虽然部分患者不能准确、完整地报告自己的患病经过,但医生必须重视并认真考量患者自己讲述的病史。向知情者(包括与患者共同生活的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与之共同学习和工作的同学、同事;与之关系密切的朋友;既往为患者诊疗过的医务人员)了解病史常常是必要的,因为知情者可以补充从患者处无法得到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医生应首先与患者谈话,其次才是家属。同家属交谈前应征得患者同意,使患者感到被尊重,患者是否在场可由其自己决定。同家属沟通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理解患者及其疾病,同时,医生应该争取与患者家属建立联盟,使家属成为治疗的有利因素。彼此尊重、相互合作的医患关系,是保证病史采集顺利进行的前提。
门诊中,由于患者和家属最关心当前问题且时间有限,一般先从现病史问起。住院时,病史采集则多从家族史、个人史、既往史谈起,充分了解发病背景更有利于现病史的收集。记录病史应如实描述,但应进行整理加工使其条理清楚、简明扼要,能清楚反映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各种精神症状的特点。对一些重要的症状可记录患者原话。记录时要避免医学术语或有损患者人格尊严的词语。对病史资料,医护人员应保密。
病史的可采信程度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信息来源全面、明确、无矛盾;信息来源虽欠全面,但明确且无矛盾;信息来源不全面、不明确,但高度怀疑其存在;不同来源的信息相互矛盾。后两种情况不能轻率采信,应反复核实和确认,得到知情者的一致认可后再作为诊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