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

从月经停止、出现早期妊娠反应开始到分娩这段期间对孕妇及胎儿的临床检查。

是检测胎儿发育和宫内生长环境,监护孕妇各系统变化,促进健康教育与咨询,提高妊娠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妊娠期孕妇体内各系统要发生一系列适应胎儿发育的变化,以便在妊娠末期能顺利娩出胎儿。若这些变化超过生理范围,便形成病理状态,严重时可损害孕母健康,妨碍胎儿发育。若孕妇本身患有某些疾病,妊娠亦受影响。为保证孕母及胎儿的健康和安全分娩,首次产前检查的时间应从确诊妊娠早期开始。主要目的是:
①确定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②估计和核对孕期或胎龄;
③制订产前检查计划。即对母胎进行定期检查,及早发现并防治并发症,纠正异常胎位及异常产科情况,确定分娩原则,提高围产儿成活率,顺利完成分娩过程。
同时还要对孕妇进行卫生自我监护指导,及时发现妊娠异常表现,予以预防。初次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病史

应详细询问病史,包括现病史、月经史、孕产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了解孕妇年龄、职业、本次妊娠过程,并推算预产期,其算法是问明并核对末次月经日期,按末次月经第一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280天相当于9个月零7天)。实际的分娩日期与推算的预产期可以相差1~2周。若月经周期不规律(以28~30天为规律月经周期)或记不清末次月经日期,或于哺乳期尚无月经来潮时受孕者,可根据早孕反应时间、胎动开始日期、子宫大小、宫底高度及B型超声检查的胎囊大小、头臀长度、胎头双顶径及股骨长度值推算出预产期。要注意本次妊娠有无早孕反应、发热、感冒、病毒感染、用药史及其他不适,既往孕产史,末次妊娠或流产/分娩日期,有无难产史,要询问前几胎新生儿出生时体重、有无窒息等情况。询问有无高血压病、心脏病、结核病、血液病、肝肾疾病史,做过何种手术,有无药物过敏史。了解配偶情况(如有无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家族中有无妊娠并发症、双胎、糖尿病、高血压病或遗传病患者。对有遗传性疾病家族史者可以在妊娠早期行绒毛活检,或在妊娠中期做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

全身检查

观察孕妇发育、营养状态及精神状态;注意步态、身材高低(身高145厘米以下者常伴有骨盆狭窄);测量体重,计算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2,评估营养状况。测量血压,正常血压不应超过140/90毫米汞柱;注意心脏有无病变,必要时应在妊娠20周以后行心动超声检查;检查乳房发育情况、乳头大小及有无乳头凹陷;注意脊柱及下肢有无畸形;常规妇科检查了解生殖道有无发育畸形,注意有无染色体异常的征象。

腹部检查

孕妇排尿后仰卧在检查床上,头部稍垫高,暴露腹部,双腿略屈曲分开,使腹肌放松。

1.视诊

注意腹部形态、膨隆程度、子宫底高度,腹部过大、宫底过高者,可能为多胎妊娠、巨大胎儿、羊水过多;腹部过小、宫底过低者,可能为胎儿生长受限、孕周推算错误等。

2.触诊

软尺测子宫长度及腹围,子宫长度是从宫底到耻骨联合上缘的距离,腹围是平脐绕腹一周的数值。随后进行四步触诊法检查胎位。第一步手法:检察者将双手置于子宫底部,摸子宫外形、手测宫底高度,并以双手指相对轻推宫底部的胎体,确定胎产式。第二步手法:两手分别置于腹部两侧,一手固定,另一手轻轻深按检查,两手交替,判别胎背在孕妇的左侧或右侧,向前方或后方。第三步手法:将右手置于耻骨联合上方,拇指与其余四指分开,握住先露部,再次辨明为胎头或为胎臀,将先露左右推动,判断先露是否衔接(指是否进入孕妇骨盆入口)。第四步手法:检查者将两手分别置于先露部两侧,沿骨盆入口向下深按,进一步核对先露部的判断是否正确,并确定胎先露部入盆程度。四步触诊的同时需注意腹部肌肉的紧张度、有无腹直肌分离、羊水多少、子宫肌的敏感程度。

3.听诊

听诊部位取决于先露部和下降程度。胎心在靠近胎背上方的孕妇腹壁上听得最清楚。枕先露时,胎心在脐右(左)下方;臀先露时,胎心在脐右(左)上方;肩先露时,胎心在靠近脐部下方听得最清楚。

骨盆测量

骨盆大小及其形状对分娩有直接影响,是决定胎儿能否顺利经阴道分娩的重要因素,产前检查时需了解是否有骨盆大小与形状异常,排除是否有骨盆狭小与畸形。分骨盆外测量与骨盆内测量两部分。2011年的孕前与孕期保健指南明确指出由于有充分证据表明骨盆外测量并不能预测产时头盆不称,因此,孕期不需要常规检查骨盆外测量。对于阴道分娩的孕妇,妊娠晚期可测定骨盆出口径线,主要为出口横径(TO),即坐骨结节间径,孕妇仰卧位,两腿弯曲、双手抱膝,使坐骨结节突出,测量者用手指摸两侧坐骨结节内侧缘后,测其间距,正常值8.5~9.5厘米。此径线代表骨盆出口的横径大小,若此径值小于8厘米,应加测出口后矢状径,两经线之和大于15厘米,表示骨盆出口狭窄不明显。骨盆内测量宜在妊娠24~36周进行,以了解中骨盆大小,主要测量经线有对角径(骶岬上缘中点至耻骨联合下缘的距离)、坐骨棘间径(两侧坐骨棘间的距离)及坐骨切迹宽度。

辅助检查

需常规进行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糖耐量、宫颈细胞学检查、阴道分泌物、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艾滋、梅毒、丙肝等,有条件或必要时应在早孕时检查甲状腺功能、有无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及弓形虫的特异免疫抗体球蛋白(IgM)。根据具体情况做下列检查:
①出现妊娠并发症,按需要进行血液化学、电解质测定以及胸部X线透视、心电图等项检查;
②对胎位不清、听不清胎心音者,应行B型超声检查;
③对高龄孕妇、有死胎死产史、胎儿畸形史和患遗传性疾病的孕妇,应做唐氏筛查、检测甲胎蛋白、羊水细胞培养行染色体核型分析等。

B型超声检查

是产科检查常规手段。妊娠早期B型超声检查可确定是否宫内妊娠和孕周、胎儿是否存活、胎儿颈项透明层,胎儿数量或双胎绒毛膜性质、子宫附件情况等。于妊娠11~13+6周行B型超声测量胎儿NT厚度;妊娠18~20周行胎儿系统B型超声筛查,了解胎儿头径、胎盘、羊水并除外胎儿畸形。妊娠36周后做B型超声检查可复核胎位,除外前置胎盘,估计胎儿成熟情况。有羊水过多或过少者更应及时做B型超声检查,注意有无胎儿神经管畸形、食管闭锁、肾缺如等。有血型不合或地中海贫血可疑时,观察胎儿有无腹水、水肿。有胎儿生长受限时可随查胎头双顶径增长速度作为治疗效果的指标。此外还可测胎儿生物物理指标以估计胎儿有无宫内窘迫。

产科复诊

目的是复核初诊检查的结果,观察妊娠过程的进展;及早发现异常并及时处理以预防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指导孕妇认识分娩预兆及发展过程。间隔时间:第一次复诊为初诊后两周,妊娠28周前每4周一次,28周以后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共行产前检查9~11次。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复诊时根据初诊情况询问前次检查后有无特殊情况;测量体重、血压、子宫底高度、腹围,检查胎位、胎心,估计胎儿大小、胎先露、入盆情况、羊水多少,注意有无水肿,检查尿蛋白、尿糖,定期复查血尿常规和B型超声检查。妊娠36周时要对妊娠过程及分娩方式再次小结,作出估计,提出注意点。

根据具体情况还可做下列试验,如测羊水内卵磷脂/鞘磷脂比值,大于2则提示胎肺成熟;羊水内肌酐值大于2毫克,提示胎肾功能成熟;羊水脂肪细胞出现率在20%以上示胎儿皮肤成熟。还可通过无应激试验,即用电子仪器监测无宫缩、无外界负荷刺激下,对胎儿进行胎心率宫缩图的观察和记录,以了解胎儿储备能力;以及缩宫素激惹试验,即应用少量催产素点滴诱发宫缩,并用胎儿监护仪记录胎心率变化,了解胎盘于宫缩时一过性缺氧的负荷变化,测定胎儿的储备能力。

自我监护

28周后指导孕妇每天计数胎动,每小时少于3次提示胎儿可能有宫内异常。还可指导其丈夫每日监听胎心,正常胎心率110~160次/分。坚持进行自我监护可及早发现异常迹象,提高围产儿成活率。

高危妊娠门诊

妊娠期有内外各科并发症、产科并发症、预估分娩有困难的孕妇,应在高危妊娠门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紧密随诊,必要时做一些特殊检查。合并心脏病的孕妇要注意心率,定期复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避免劳累,预防感冒,提早休息;有慢性高血压病史的孕妇要定期复查肾功能及尿常规,检测血压、心电图,观察眼底变化及下肢有无水肿;若既往无明确高血压病史,但本次产检过程中出现血压高于140/90mmHg的孕妇要查尿蛋白及水肿情况,注意有无头痛、恶心、头晕、视物模糊等症状,并及时治疗;有妊娠期糖尿病者,需及时指导饮食干预,使血糖达标,不能达标者,需药物治疗。有剖宫史、难产史的孕妇,要详细询问既往剖宫产指证、分娩经过、子宫及腹壁切口愈合情况、有无产褥感染;胎儿小于孕龄者要重新核对末次月经时间及预产期,积极寻找病因,密切监测胎儿情况并给予治疗。

遗传咨询门诊

由从事医学遗传的专业人员或咨询医师,对咨询者就其提出的家庭中遗传性疾病的发病原因、遗传方式、诊断、预后、复发风险、防治等问题予以解答,并就咨询者提出的婚育问题提出医学建议。对象为遗传病高风险人群,如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者,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或先天畸形的夫妇、不明原因的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病史的夫妇、孕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及患有某些慢性病的夫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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