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期与幼儿期的喂养。采用母亲所分泌的人乳作为6个月内婴儿营养来源的喂养方法为母乳喂养;当因各种原因不能用母乳喂养婴儿,用以牛乳、大豆等为基质制备的配方奶或牛、羊动物乳喂养婴儿的方式,称之为人工喂养;当母乳不足或不能按时喂养,在坚持母乳喂养的同时,用配方奶补充的喂养方式为部分母乳喂养或混合喂养;辅食添加是指为了满足婴儿营养和发育的需求,在婴儿生后6个月后在继续母乳喂养的基础上添加其他食物,并逐渐完成不同种类、不同质地的各类食物的引入,最后从液体食物转换成以固体食物为主的多样化膳食结构的过程。
不恰当的婴幼儿喂养可使婴幼儿患病风险增加,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中1/3直接或间接由不恰当的婴幼儿喂养导致。
母乳喂养
人工喂养
不能进行母乳喂养(因母亲疾病等原因不应接受母乳喂养或得不到母乳)的婴儿,应该采用配方奶作为母乳替代品。婴儿配方奶粉必须在功能上模拟母乳,满足婴儿从单一食品中获得所有营养的需求,获得按照每千克体重的相对高能量摄入,因此需要有特别高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婴儿配方奶的成分是否合理,应该通过观察配方奶喂养儿的体格生长(如生长模式)、生化指标(如血液检验指标)和功能指标(如免疫反应),并与健康纯母乳喂养儿比较来做出判断。绝大多数配方奶粉以牛奶蛋白质为基质,模拟母乳蛋白质含量和构成进行调配,降低牛乳中酪蛋白含量,增加乳清蛋白含量,使其易于被婴儿消化吸收;模拟母乳脂肪酸构成,添加母乳水平的必需脂肪酸和条件必需脂肪酸;添加足够的乳糖和婴儿必需的微量营养素,并降低牛乳中矿物质含量,以满足婴儿肠道渗透压和肾溶质负荷的要求。虽经过调配的配方奶的主要营养成分接近人乳,但其功能仍不可能达到人乳水平,如缺乏人乳中的免疫物质和活性因子等;与动物乳如牛奶比较,配方奶更符合婴儿的生理条件和胃肠道消化能力,能更好地满足其生长发育需要。因此,人工喂养是在不能进行母乳喂养前提下的无奈选择,人工喂养时应首选配方奶粉。完全水解蛋白配方奶粉和氨基酸配方奶粉用于牛奶蛋白过敏婴儿,无乳糖配方奶粉则用于乳糖不耐受或继发性乳糖不耐受婴儿。有过敏家族史的婴儿如不能完全母乳喂养,建议出生后4~6个月内用水解蛋白配方奶粉喂养。
人工喂养时宜选择适宜并清洁的奶嘴和奶瓶,奶嘴孔大小以奶液能缓慢连续滴出为宜,奶液温度以滴在成人腕部内侧无烫手感觉为适当;奶粉按说明书调配,不宜过浓或过稀。喂养方式与母乳喂养相同,环抱婴儿靠近胸部,喂养时竖起奶瓶使奶嘴充满乳汁以防婴儿吸入空气。喂养间隔时间较母乳喂养略延长,每3~4小时一次,3个月龄后减少夜间喂养次数,6个月龄后夜间可不再喂养,形成连续睡眠。
辅食添加
出生6个月龄后,单纯母乳喂养已难以满足婴幼儿宏量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的需求,同时婴幼儿口腔感知觉、消化功能和心理行为均处于发育关键期,WHO和2016版中国《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均建议满6个月龄起开始引入辅助食品,为其提供学习进食技能的机会,并继续母乳喂养直到24个月龄,完成从纯乳类的液体食物到家常固体食物的转变。辅食从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开始,逐渐添加,达到食物多样化。添加的原则和顺序为:由细到粗、由少到多、由一种到多种;首先引入谷类食物,其次是蔬菜、水果类,最后是动物类食物。6月龄引入泥糊状食物,如强化铁的米粉、蔬菜泥和果泥,从少量开始,逐步增加达1餐/天,每次只引入一样新食物,至少需观察和习惯4~5天后再引入另一种新食物,了解有无过敏或不耐受症状,继续哺乳5~6次/天;7~9个月龄引入泥末状食物,如稠粥、烂面、肉末、鱼泥、肝泥,哺乳4~5次/天,固体食物增加至1~2餐/天,与家人同时进餐,学习对固体食物的咀嚼、吞咽技能,学习用杯饮;10~12个月龄引入碎的、小块状或婴儿可捡起来自喂的食物,如软饭、碎肉、碎菜、水果条,2~3餐/天,减少哺乳至3~4次/天,让婴儿学习抓食或用勺自喂;12~24个月龄为每天3餐家常食物、2次点心,保持乳量500毫升。7~12个月龄婴儿1/3~1/2能量来自固体食物;13~24个月龄幼儿1/2~2/3能量来自固体食物,食物种类和质地逐渐接近成人食物,进食技能日臻成熟。
喂养时提倡顺应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需求,鼓励但不强迫进食,帮助婴幼儿形成规律的进餐时间,培养良好的进食行为;辅食不加调味品,减少糖、盐摄入;注意饮食卫生和进食安全,如避免食物污染或进食易导致婴幼儿发生噎食或误吸意外的坚果类和果冻等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