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

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又称小儿麻痹症。

脊髓灰质炎以发热,全身不适,严重时肢体疼痛,发生分布不规则和轻重不等的迟缓性瘫痪为主要临床表现。本病多见于儿童,4月龄至5岁儿童最易感,故又名小儿麻痹症。儿童中瘫痪病例与隐性感染和无瘫痪病例的比例可高达1∶1000。本病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为主。

病原学

脊髓灰质炎病毒属于微小核糖核酸病毒科的肠道病毒属,为单链正链RNA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有3个血清型:Ⅰ型、Ⅱ型和Ⅲ型,型间无交叉免疫。引起瘫痪型疾病的多为Ⅰ型,Ⅱ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已于1999年得到消灭。病毒对乙醚、氯仿和乙醇有抵抗,可被电离辐射、甲醛、氧化剂和苯酚迅速灭活。人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毒后咽部带病毒可持续1~3周,粪便中排出病毒的时间最长可达17周。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本病的传染源,病毒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其次可通过密切接触咽部分泌物(包括飞沫)传播。

临床表现

潜伏期:无症状和非瘫痪型感染潜伏期3~6天,瘫痪型感染潜伏期7~21天,最长可达35天。

典型的瘫痪型分五期。
①前驱期:主要症状为发热、食欲不振、多汗、烦躁和全身感觉过敏;亦可见恶心、呕吐、头痛、腹痛和腹泻等,持续1~4天。若病情不发展,即为顿挫型。
②痪前期:前驱期后患者经历2~5天的无症状期或静止期后进入瘫痪前期,再次出现发热,伴有头痛、肌肉疼痛、显著无力、感觉过敏、肌肉痉挛或用力时震颤以及颈项强直等,脑膜刺激征阳性。瘫痪前期持续2~3天。此时脑脊液出现异常,呈现细胞蛋白分离现象。
③瘫痪期:一般于起病后2~7天或第2次发热后1~2天出现不对称性肌群无力或迟缓性瘫痪,随发热而加重,热退后瘫痪不再进展。多无感觉障碍,大小便功能障碍少见。
④恢复期:瘫痪期一般持续1~2周,其后进入恢复期,瘫痪肌肉的功能逐渐恢复,一般从远端肌群开始恢复。轻症病例3个月内可完全恢复,严重者需6~18个月或更长时间。
⑤后遗症期:发病后1年以上,瘫痪肌肉功能仍不能恢复,可出现肌肉萎缩、躯干或肢体畸形、脊柱弯曲、马蹄内翻或外翻足等。并发症包括呼吸肌瘫痪、颅神经麻痹造成呼吸道梗阻以及呼吸中枢本身受损等,均可导致呼吸衰竭。急性瘫痪期可并发胃肠道出血、肠麻痹和胃扩张。

诊断和鉴别诊断

在已知有脊髓灰质炎流行情况下,根据流行病学史、典型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查可确立诊断,必须有病原学依据,从患者粪便、咽部或脑脊液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者可确诊。遇到可疑病例,需积极进行病原学检查以协助诊断。本病需与吉兰-巴雷综合征、脊髓炎、神经根炎、家族性瘫痪、周围神经炎和假性瘫痪等其他急性迟缓性麻痹(AFP)相鉴别。

治疗

无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前驱期和瘫痪前期,患者应卧床休息,避免劳累和肌肉刺激。瘫痪期,主要是呼吸支持和呼吸道护理,同时应将肢体处于功能位。恢复期和后遗症期的病例,应当根据病情采取综合性康复治疗措施。

预后

瘫痪较轻的患儿多能较顺利地恢复,瘫痪严重的病例完全恢复的可能性较小,约60%的患儿残留一定程度的后遗症,病死率5%~10%。

预防

免疫接种:脊髓灰质炎是疫苗可预防疾病。脊髓灰质炎疫苗主要有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和注射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疫苗(IPV)两种。中国自1965年起开始全国范围内接种口服3价OPV(含Ⅰ型、Ⅱ型、Ⅲ型),最终消灭了脊髓灰质炎。中国实行的OPV接种方案是2、3和4月龄时各服1剂三价疫苗,4岁时强化一次。OPV在建立肠道免疫方面比IPV效果好,但在极罕见情况下可能发生疫苗相关脊髓灰质炎型麻痹、疫苗株在人群中复制并循环后有可能发生毒力恢复。鉴于现已无Ⅱ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且OPV中Ⅱ型组成部分容易导致疫苗相关脊髓灰质炎型麻痹病例,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停用OPV中Ⅱ型组成部分,三价OPV逐步替换为二价OPV(Ⅰ型+Ⅲ型)。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1剂次IPV和3剂次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患者与接触者管理:及时隔离患者至发病后40天。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至少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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