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原因导致妊娠期妇女血肌酐在48小时内上升0.3毫克/分升(25微摩/升)或较原水平增高50%以上,和/或尿量减少为<0.5毫升/(千克·小时)并持续6小时以上的肾脏病变。是严重且危及母婴生命的高危产科疾病之一,其导致的孕产妇死亡率可达16%~42%。
病因
本病可由导致肾衰竭的任何原因引起(如肾前性因素的肾灌注下降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肾性因素的急性肾小球肾炎、血管炎、急性间质性肾炎、血栓性微血管病,肾后性因素的尿路梗阻)。导致妊娠期急性肾损伤的病因各有其特征。
①在妊娠早期,肾前性氮质血症最常见的原因是由于剧烈呕吐所致的肾前性疾病或源于败血症性流产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②在妊娠中晚期,严重子痫前期,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综合征(HELLP综合征),溶血尿毒综合征(HUS),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及妊娠期急性脂肪肝(AFLP)均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临床表现
本病可独立发生,或是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重要组分之一。急性肾损伤通常表现为急性肾小管坏死、肾皮质坏死或产后大出血引发的肾功能下降。极少数患者会出现妊娠期急性脂肪肝,HELLP综合征,或梗阻性肾病诱发的急性肾损伤。
治疗
一般治疗方法包括:确定根本原因,容量复苏,防止进一步损伤,及时开展肾脏替代治疗,必要时可促进分娩。具体治疗方法应根据具体病因实施,如肾活检证实肾小球肾炎者给以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严重先兆子痫,HELLP综合征和AFLP者建议及时分娩。血栓性微血管病,包括TTP和非典型HUS,给予血浆置换和依库珠单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