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主动积极的身体、心理、行为和社会活动训练,帮助患者缓解症状,改善心血管功能,在生理、心理、社会、职业和娱乐等方面达到理想状态,提高生活质量的治疗方法。
同时强调积极的二级预防措施,包括干预冠心病危险因素,阻止或延缓疾病的发展过程,减轻残疾和减少心肌梗死再次发作的危险。
心肌梗死后康复是综合性心血管病管理的医疗模式,不是单纯的运动治疗,而是包括运动治疗在内的心理-生物-社会综合医疗保健,涵盖发病前的预防和发病后的康复,是心血管病全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康复评定
在进行运动康复前需要进行心肺储备功能检查,其中心肺运动负荷试验是评估心肺储备功能的核心。心肺运动试验是在精确控制运动负荷状态下,从患者的肺呼吸参数以及血流动力学等指标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生理以及骨骼肌肉系统综合运动反应进行整理评估,全面客观地把握心肺功能储备和功能受损情况的无创检测方法,用于诊断、预后判断、日常生活指导和运动处方制定以及疗效评定。
康复治疗分期
心肌梗死后康复治疗分为三期:
Ⅰ期:院内康复期,为住院期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提供康复和预防服务。
Ⅱ期:院外早期康复或门诊康复期,一般在出院后1~6个月进行,多在有康复设施的门诊进行,也可到康复医院进行,此期需加强监护及强化危险因素的矫正。
Ⅲ期:院外长期康复,也称社区或家庭康复期,此期的关键是维持已形成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运动习惯。运动的指导应因人而异,低危患者的运动康复无需医学监护,中、高危患者的运动康复中仍需医学监护。
康复治疗目标
Ⅰ期:缩短住院时间,促进日常生活及运动能力的恢复,增加患者自信心,减少心理痛苦,减少再住院;避免卧床带来的不利影响(如运动耐量减退、低血容量、血栓栓塞性并发症),同时低水平运动试验阴性,可以按正常节奏连续行走200米或上下1层楼而无症状和体征,运动能力能够适应家庭生活。提醒戒烟并为Ⅱ期康复提供全面完整的病情信息和准备。
Ⅱ期:防止心脏功能衰退,保持和进一步改善心脏功能;恢复一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轻度家务劳动、娱乐活动等,逐步过渡到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按运动处方从低水平的体力训练开始,改善心脏储备功能;心理康复,主动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Ⅲ期:巩固Ⅱ期康复成果,控制危险因素,制订个体化的较高强度的康复运动训练计划,改善或提高体力活动能力和心血管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康复治疗方案
Ⅰ期:早期运动康复训练计划应以循序渐进地增加活动量为原则,生命体征一旦稳定,无并发症时即可开始,从被动运动开始逐步过渡到坐位、坐位双脚悬吊在床边、床旁站立、床旁行走,病房内步行以及上1层楼梯或固定踏车训练。要根据患者的自我感觉,尽量进行可以耐受的日常活动。康复训练包括床上活动、呼吸训练、坐位训练、步行训练、日常生活活动指导等。如果患者在训练过程中没有不良反应,运动或活动时心率增加<10次/分钟,次日训练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运动中心率增加在20次/分钟左右,需要继续同一级别的运动。心率增加超过20次/分钟,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则应该退回到前一阶段运动,甚至暂时停止运动训练。为了保证活动的安全性,可以在医学或心电监护下开始所有的新活动。早期住院康复不一定完全遵循固定的模式,但需进行出院前的心肺运动储备功能的评估,并借此进行患者的危险分层,提供个体化的有氧运动处方,制订出院后家庭康复计划。
Ⅱ期:此期要求指导患者正确实施运动康复程序,建议其至有专业康复医疗设备的医院进行运动,并遵循个体化的运动处方。运动处方应根据患者的兴趣、需要及健康状态来制定。运动强度是运动处方定量化与科学性的核心,也是康复效果与安全的关键。此外,应根据运动试验结果(如静息心率、最大心率、血压和心电图、病变程度、左心功能等级和症状),并参照运动训练方案实施过程中患者对训练的反应,以及再评定的结果,不断对运动处方进行修订。
Ⅲ期:制订可以坚持的较高强度的康复训练计划,可在改善的无氧代谢阈值基础上进行有氧运动训练,全面康复方案包括:有氧训练、循环抗阻训练、柔韧性训练、医疗体操、作业训练、放松性训练、行为治疗、心理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