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垂体激素分泌减少的症状。可以是单种激素减少,也可为多种垂体激素同时缺乏。
腺垂体功能减退可原发于垂体病变,也可继发于下丘脑病变,表现为甲状腺、肾上腺、性腺等靶腺功能减退和/或鞍区占位性病变。
病因
由垂体本身病变引起的称为原发性腺垂体功能减退,包括垂体瘤、垂体缺血性坏死(如希恩综合征[注]等)、蝶鞍区手术或创伤、垂体感染和炎症、垂体卒中、垂体浸润以及自身免疫性垂体炎等;下丘脑病变或垂体门脉系统障碍引起的则为继发性腺垂体功能减退,包括由先天遗传病(如卡尔曼综合征等)、手术、创伤或肿瘤等引起的垂体柄破坏,以及由肿瘤、炎症等引起的下丘脑病变及中枢神经系统疾患。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各异,往往取决于原发疾病、腺垂体破坏程度、各种垂体激素减退速度以及相应靶腺萎缩程度。据估计,约50%以上腺垂体组织破坏后才有临床症状,约75%以上破坏时症状明显,破坏达95%以上时,临床症状比较严重。腺垂体功能减退主要表现为各靶腺(性腺、甲状腺、肾上腺)功能减退。当腺垂体功能减退伴随肿瘤、创伤、感染等时,原发疾病常掩盖了腺垂体功能减退的临床表现,除应激时出现垂体危象外疾病常呈慢性隐匿性起病。
诊断
根据其相关病史,甲状腺、肾上腺以及性腺功能减退的症状,腺垂体激素水平的测定(生长激素缺乏和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常需兴奋试验协助诊断)以及影像学检查全面分析,排除其他相关影响因素后才能诊断,还需注意与内分泌腺功能减退(如Schmidt综合征,此类患者有皮肤色素沉着及黏液性水肿,而腺垂体功能减退患者往往皮肤色素变淡,黏液性水肿罕见)、神经性厌食(该类患者内分泌检查除性腺功能减退外,其余垂体功能正常)以及失母爱综合征等疾病相鉴别。
治疗
①病因治疗:肿瘤患者可选择手术、放疗和化疗。由垂体瘤引起的垂体功能减退症患者凡有视力减退及占位效应,首先考虑手术;对于出血、休克而引起的缺血性垂体坏死,关键在于预防。
②激素替代治疗:腺垂体功能减退症患者采用相应靶腺激素替代治疗能取得满意效果,改善症状,恢复机体功能,但需长期、甚至终生维持治疗。所有替代治疗宜经口服给药,治疗过程中应先补充糖皮质激素,再补充甲状腺激素。此外,应激状态下需适当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一般不需补充盐皮质激素。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可HCG和HMG联合应用采用雌孕激素人工周期疗法,诱导月经,然后可HCG和HMG联合应用,促进排卵。
③垂体危象的处理:首先予静脉推注50%葡萄糖液40~60ml抢救低血糖,此外需补充皮质激素,合并有休克、感染以及低体温等予相应对症处理,尽快消除应激诱因。
预后
腺垂体功能减退为慢性终身性疾病,预后视病因而不同。垂体瘤引起者,预后较差;产后大出血患者预后较好,如能及时行合适的激素替代治疗,患者的工作生活可恢复近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