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肠-脑互动异常导致以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胃肠道症状为主要表现的疾病。简称FGID。
主要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肠易激综合征和功能性便秘等。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功能性胃肠病的定义在不断修正中。从1994年起,国际上先后4次(1994年、1998年、2006年和2016年)制订或修改了功能性胃肠病罗马诊断标准。截至2022年,罗马Ⅳ标准用“肠-脑互动异常”来定义功能性胃肠病病理生理改变,摈弃了罗马Ⅲ标准中“……缺乏结构性、生化学异常”的概念。但检测“肠-脑互动异常”缺乏简单、可靠的方法,因此在具体疾病描述中,这两种定义兼用。
制订功能性胃肠病罗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科学研究,如阐明相关症状发生机制和新药临床试验等,因此其标准尽可能严格。然而,临床上大量有相同症状,缺乏结构性、生化学异常证据的患者,并不符合其标准。例如,诊断标准中对病程的一般要求是“症状在诊断前至少已有6个月,而且近3个月符合诊断标准”。为此,即使症状相同,但病程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就会被排除。此外,罗马诊断标准对症状的要求也很苛刻,如消化不良患者最常见的症状是“上腹不适”,但罗马Ⅲ或Ⅳ功能性消化不良诊断标准中仅限定了“餐后饱胀、早饱、上腹痛和上腹烧灼感”4项症状。因此,临床应用中不应该拘泥于相关诊断标准,而应该将其作为借鉴,恰当处理相关症状。